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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办理“外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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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陈先生

  问题陈述:我公司打算到外地承建工程,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就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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