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闫瑞敏)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是约束企业排污行为和增强企业环保意识的一种有效途径。为此,我市近日积极组织辖区内国、省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提高国、省控企业自行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关键。为此,市环保局制订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我市国、省控企业自行监测人员参加全省的培训,并邀请省环保厅专家和技术人员来我市进行专题讲座,使企业自行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按照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要求,积极指导国、省控企业编写自行监测方案。该局对国、省控企业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明确专人进行审核,并按规范和方案要求指导企业开展监测。针对部分企业信息发布软件不熟练的情况,派技术人员逐家走访,现场进行培训和演示,提高企业的自行监测率和发布率。对于没有能力开展自行监测的国、省控企业,协调相邻县(市)的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对于重金属污染物每日监测有困难的国、省控企业,指导并协助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监测。
针对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和不同类型重金属的国、省控企业分类推进。该局将国、省控企业自行监测形式分成手动、自动、手动和自动相结合、委托监测四种,对于实行手动监测的企业,考察其实验室资质、人员检验能力及现场记录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有效;对于实行自动监测的企业,考核其自动设备监测能力的有效性及现场运维情况;对于实行委托监测的企业,检查其委托机构的资质凭证及原始记录等证件。
为切实提高企业自行监测的公布率和完成率,该局实行日常督导与考核预警相结合。一是将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主管领导负总责,通过定期督促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把工作做到实处;二是设置调度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市环保局每周进行督导;三是实行考核预警制度,每月在平台上筛查公布率、完成率不达标的企业,督促其进行自行监测,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