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李玥言一直执着追求、无私奉献,满腔热忱地投入检察事业。她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4年以来,她还分别被省人民检察院、沁阳市委授予“优秀法制宣讲员”“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所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也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执法示范岗”并受到集体嘉奖。
在这一连串荣誉的背后,倾注的是李玥言无数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她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情。
2001年,李玥言正式进入沁阳市检察院工作。为尽快适应工作,满足自己的岗位需求,李玥言利用工作间隙、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2008年,她报考了中央电大的法律本科专业,系统学习相关知识。
废寝忘食地钻研、学习,让李玥言的专业知识储备更加丰富,为她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工作至今,她先后在沁阳市检察院办公室、侦查检察科、法警大队、公诉科等岗位工作,不论在哪里,她总能很快适应角色,干出优异成绩。
2013年年底,李玥言通过竞聘上岗,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面对未成年人应该如何办案?工作开展中应该把握哪些要点?李玥言二话不说,一头扎进工作,对未成年案件进行分析。通过对问题追根溯源,她深入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指派辩护律师等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规定,逐步摸索出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找出罪因、挽救失足”的人性化办案理念。
2013年,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贪玩,在一名成年人的蛊惑下,合伙盗窃了一只藏獒,后经过价格鉴定,两人构成了盗窃罪。案发后,该未成年人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对于这名未成年人,李玥言决定进行非羁押诉讼。在充分了解这个孩子的家庭情况后,李玥言认为该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全符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未成年人家庭有良好监护帮教的条件下,配合检察机关进行帮教。
经过6个月的考察、帮教,李玥言在多次回访中发现,孩子经过这件事情后对生活和人生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案件作为我市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获评全省首届“未检十大优秀案件”。
李玥言在办案时,对双方当事人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通俗的语言释法说理,化解矛盾。2016年,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范某带着几个朋友与一名来自南阳的未成年人发生激烈冲突,结果未成年人激烈反抗,造成范某的一名朋友被捅伤致死的严重后果。案发后,死者家属反映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在案件处理的3个月内,20余次前往检察机关提出批捕范某的要求。
面对死者家属的恶语相向,李玥言不急不躁,充分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并想方设法促使双方进行民事赔偿协商。结案后,她继续为死者家属获得相应民事赔偿进行多方协调,最终得到了死者家属的理解,并与范某法定代理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工作中,李玥言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总是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与他们交流,教他们学习法律知识,鼓励他们迎接新生活。2014年以来,在李玥言的努力下,先后对7人适用非羁诉讼,附条件不起诉6人,督导公安撤回起诉15人,使16人回归了校园。
记者手记
目前,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中,还有很多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大家都在摸索中工作。
李玥言为了让干警们能尽快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采取了多种办法来提高团队业务能力。她不仅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操作规范”“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点提纲”等规定,还规范提审、讯问、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等办案流程,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她还坚持亲自办案,每案必看,让每个干警都进行阅卷,发表自己的意见,再经过集体研究,使每个干警意识到自己的业务短板,反思审查时的不足,快速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实现了团队的共同成长。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