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海旺弘亚置业有限公司拟将位于温县司马大街西侧、纬四路南侧海旺弘亚国贸城(C区)3号楼在建工程房地产(20996.67平方米)抵押给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作为贷款担保,若有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者,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结合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备案手续。
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温县海旺弘亚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