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出租车行业改革文件发布。就地方政策落地、网约车和顺风车界定、出租车网约车公平竞争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近日再次进行了解读。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地方制订切合实际的方案,并设置改革过渡期。
(据《北京青年报》)
中国人讲究“名正则言顺”,网约车新政来了,乐观者难免欢欣鼓舞:在全世界范围内,这是首部为“互联网+”、分享经济立法和正名的法规。网约车有了“准生证”,分享经济有望满血复活。不过,平台公司开香槟庆祝之后,恐怕还得面对现实的烦恼:名分与权益、趋势与道路,从来不是心想事成的对等关系。
大道理先不说,我们来看看“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后,地方部门的“小动作”吧:就在网约车新政发布当晚23时,某省会城市的的哥便收到来自客管中心的安抚消息。短信内容如下:“各位驾驶员师傅:勿虑!勿信传谣!本市网约车数量规模由本市政府决定!新政实施后,无证经营除对司机处罚五千元至三万元外,还要对其平台处罚一万元至三万元!而且网约车运价水平也由本市政府决定!”
我们把大概意思翻译得更直白一些:传统出租车别怕,网约车还是砧板上的鱼肉,大刀还在,自由裁量权还在。但问题是:难道传统出租车是“本市政府”的亲儿子,而网约车就是后娘养的?一样的税负贡献、更大的经济活力,凭什么网约车反而要被地方权力部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联想起新政即将在11月1日正式执行,在剩下的3个月,网约车需要搞定全国几百个城市、完成1500万司机的审核工作。理论上说,这几乎是难以完成的任务。如果此时地方部门稍稍“心有偏移”,人为在司机、汽车的审核上添几道“路障”,所谓新政的初心与利好,恐怕都会于无形中烟消云散。
网约车属地管理的逻辑,交通运输部是这样解释的:体现了出租汽车管理的地方事权,在制度设计上给地方发挥主动性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余地。不过,因地制宜的另一面,往往容易使地方管理部门各有心思、各有算计。这样的担心,不算小人之心。
网约车新政固然是多方博弈的结果,但更是历史大势与管理智慧的结晶。眼下,公众最该关注两点:一是网约车市场如何遵纪守法,在新政下合法运营;二是地方管理部门如何不至于“长袖善舞”,禁绝各种设坎寻租。在历史潮流中,属地管理不是“秋后算账”,地方管理部门不能随意给网约车市场设置“路障”,网约车不能有了“准生证”仍然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