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在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市质监局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把“服务”二字植根于每项业务之中,把依法行政体现在每项工作之中,初步建立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该局先后被确定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单位。
即日起,本报推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专栏,挖掘该局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讲述他们生动鲜活的故事。
本报记者 高小豹
8月16日上午,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李小龙在整理案卷档案时,一张照片滑落了下来。照片是一个企业负责人给稽查支队送锦旗的合影,红色锦旗上“铁肩担道义 直言化争议”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看到这张照片,多年前发生的那一幕,再次浮现在李小龙的眼前。事情还得追溯到2011年9月,湖北省宣恩县张某在我市一机械厂花7.1万元购进一台制砖机,运回去后却不能正常使用。他多次与厂家联系,且先后3次来我市和厂家交涉协商,均没有结果,眼看半年时间过去了,投资的砖厂因设备问题无法生产,投资压力、家庭矛盾等让一心创业致富的张某不知所措、痛苦不安。2012年3月26日,张某带着律师再次来到千里之遥的焦作,在和厂家协商无果,计划诉诸法律之时,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市质监局稽查支队12365举报投诉中心进行了质量申诉,希望通过质量申诉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求机械厂尽快派人前去指导安装,保证正常生产,并赔偿之前的一切经济损失;二是如果调试不成功,必须退货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接到申诉后的市质监局稽查支队,立即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此案,并要求执法人员尽快帮助双方分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调解问题,同时要求廉洁办案、依法办案,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因申诉人是外地人而忽视其应有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根据张某提供的材料,立即对生产制砖机的机械厂进行了调查,听取了生产厂家对张某反映问题的意见。执法人员了解到厂家曾多次派技术人员到宣恩县现场调试指导,并且厂家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客户自行购买的配件不符合要求且没有掌握操作方法。他们认为使用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不同意张某提出的退换要求,更不愿意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如果张某要打官司,他们愿意奉陪到底。
双方各执一词,加之合同规定非常模糊,没有具体的质量要求,很难分清双方责任,调解陷入了僵局。
怎么办?让双方去法院打官司无疑是最简单的选择。可是,如果让张某打官司,在这里举目无亲的他可能要面临更多的困难和花费。“打官司时间会拖得很长,我们投资的砖厂拖不起啊,处理不好我真没脸回去见父母和山沟里的乡亲们!”听到张某的话,执法人员觉得不能就这样放弃,并且具有多年执法经验的两位执法人员也认识到,此事不仅关系到我市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也会对我市企业的整体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于是他们从调解企业和客户双方关系着手,让机械厂站在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此次问题的处理当作提升自身信誉的契机,为自身产品在当地扩大销量打下基础。最终,机械厂作出让步。得知厂家让步后,张某也主动放弃了许多要求,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协议:机械厂同意给张某更换改进后的新设备一台,并做现场调试,达到用户满意;一次性支付张某运费7000元,双方纠纷彻底解决。
2012年6月的一天上午,张某一行两人满怀感激之情来到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带着一面印有“铁肩担道义 直言化争议”的锦旗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真诚感谢贵局执法人员的公正无私、热情相助,你们帮了我大忙,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焦作,忘不了市质监局稽查队执法人员的热情!”张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