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今年年初以来,市工商局坚持“围绕中心抓公开、紧盯权力抓公开、贴近民生抓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市政府的要求,适时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商局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公开,并保持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加快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商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和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消费提示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三是积极推进“双告知”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申请人取得相关许可后方能开展经营活动,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履行‘双告知’职责信息化支撑平台”使用前,定期、分批及时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发布其注册登记情况。四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并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围绕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公开。一是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依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8号),结合工商实际,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对全市工商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二是推进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研究制订年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严格抽检程序,细化操作流程,依法审慎公示,不断提升抽检工作质量。三是推进其他重要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典型违法广告公示力度,定期公布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情况,依法对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及时发布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条件、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并在公示活动结束后,及时公开获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信息。
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国家、省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督查整改情况和奖惩情况。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经批准的年度预决算报告及时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媒介,宣传解读新政,坚持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助推改革发展的“先手棋”,讲好工商新故事,传播改革好声音;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重要活动,报道重大政策;建好工商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实事求是,主动发声。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工商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清理、修订涉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工商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功能;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群众获取。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