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 通讯员郎昆)昨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住房资金需求,该中心创新融资渠道,以直接授信的方式,向中行、建行、中旅和中信4家受托银行拆借4.2亿元短期资金,有效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
据悉,随着缴存职工对改善住房条件需求的不断增长,配合市县两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缴存职工对公积金贷款、支取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市公积金购房提取量、贷款需求量急剧上升,公积金资金紧张矛盾日益凸显。截至7月底,该中心累计为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3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亿元。各项业务突飞猛进的发展,导致该中心的存量资金急剧下降,由2015年7月底资金存储量17亿元下降至2016年7月底的4亿元。
无钱可贷成为公积金管理运作中面临的首要风险。是启用存在银行的定期资金?还是向银行拆借资金?启用定期资金,势必会导致银行存款利率的损失。向银行融资多少钱是上线?如何既保证资金保值增值,又满足缴费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需求,成为摆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前的一道难题。
面对日益紧张的资金压力,为破解公积金发展难题,该中心积极应对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的形势,一方面通过提高归集覆盖率、规范提取使用等方式开源节流;另一方面,不断思考新办法、新思路,以金融创新的融资方式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刚性住房贷款需求,支撑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3月18日,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中心计划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手段筹集公积金贷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高于85%、存量资金低于预期5个月使用量或需提前支取未到期中长期存款使收益明显受损的情况下,该中心可采取银行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等4种方式进行融资。依据《管理办法》,该中心通过邀请专家学先进、反复论证计算以及与受托银行沟通协商,最终以最惠利率开展向银行融资借款业务。
据介绍,该中心今年的个贷率一直在95%以上。截至7月底,该中心以直接授信的方式向中行、建行、中旅和中信4家受托银行拆借4.2亿元短期资金,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此举有效地拓展融资渠道,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融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我市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