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女士家住山阳区,她家所在的小区采用的是集中供暖,在她的印象里,供热价格收费标准已经好多年没有变了。“一直听说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但我们每年11月份就开始激采暖费,价格一直没有变动,难道采暖价格跟煤炭价格没有关系吗?”萧女士说。
在我市,像萧女士这样感到困惑的居民不在少数。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尤其是2015年,煤炭价格下跌幅度达20%,而我市采暖价格依然如故,很多消费者开始质疑这种“不公平”的现象。煤炭价格持续下跌,采暖费为何不降?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进寰慧集团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寻找解答。
“现在,绿源热力有限公司购买的是万方电厂、龙源电厂的热源。我们公司属于热力输送企业,公司锅炉早已停运,并不直接购买煤炭用于热力生产。之所以采暖价格近年来没有跟随煤炭价格下跌而进行调整,是因为我们在购买热力生产企业的热力时价格并没有变化,仍然执行的是2008年我市调整的供热价格。”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由于绿源热力的热力属于外购产品,供热成本价和售卖价格是倒挂的,所以,热力价格是否调整取决于热力生产企业。
据介绍,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就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逐步理顺煤热价格关系,促进煤炭、热力行业协调发展,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关公司应当调整热力出厂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至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当煤价下降时,要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
市政协委员冯立学认为,在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过程中,一定要有透明的热力销售价格形成机制,既要使热力生产和销售价格随燃料成本的波动而波动,也要让广大居民清楚煤价上升时供热企业消化了多少煤价上升因素;了解煤价下跌时,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如何按比例下调。
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针对热力生产企业煤炭价格下跌的情况,适度调整热力销售价格,只有这样,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在热力输送时才可以对供暖价格进行调整,为市民享受集中供暖带来更多实惠。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