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山民二初字第00437、0056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银林名下位于解放区车站街储运公司商住1号楼2单元8号、被执行人王海俊名下位于山阳区人民路宏业高尚小区3号楼3单元206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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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