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山阳画廊丨安全经纬 上一版3  4下一版
王玉刚书法作品
山阳画廊
全力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我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大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条款解读
成功处置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险情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条款解读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解读:本条是关于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对本条做了两方面的修改:一是在适用对象中增加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以及用于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主要是考虑到这两类建设项目和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类似,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的领域,且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造成损害,还可能殃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有必要对其实行和矿山、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相同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是本条原来规定这些高危建设项目还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本次修改删除了安全条件论证。主要是考虑到,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在制度设计宗旨、操作方式和内容等方面有较大的重复和交叉,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必要性不大,而且会增加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精神,为切实减轻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这次修改时将这两个审批项目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

  对上述高危建设项目,本条规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指从技术、经济、社会等角度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涉及的内容很多,如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厂址的选择,技术上的保证等,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如何实施安全评价,本条未作具体规定,仅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包括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评价通则、导则等。实践中,技术力量较强、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己承担安全评价,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无论谁承担安全评价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安全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和科学,为有关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解读:本条是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责任制度的规定。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质量如何,对于安全设施能否真正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设计质量如何,又与设计人、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等密切相关。因此,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对于增强设计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保证安全设施设计的质量,明确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划分,意义重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其含义主要是:

  1.相关法律、法规对设计人、设计单位有资格、资质要求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资质,并按照资格、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安全设施设计任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承接设计任务。

  2.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安全设施的设计质量。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加强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施工图应配套,细部节点应交代清楚,标注说明应清楚、完整;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等,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3.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因安全设施设计问题造成的后果负责。对于因安全设施设计不合格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承担必要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目的是对这几类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一步严格把关。有关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予以批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可以要求有关设计人、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或修改,经重新设计或修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予批准。审查部门和负责审查的人员对于其审查结果负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予以批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审查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为与前面有关条款相互衔接,这次修改时在本条规定的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中,同样增加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安 宣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