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患者李某因“左下肢静脉曲张10余年”到我市某医院做了手术,术后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临床死亡,为此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4月18日,医患双方申请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调解;5月17日,在医调委专家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5月20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对医患双方的协议以民事裁定书方式进行了司法确认,10天后,协议全部得到履行,一场“人命关天”的医疗纠纷顺利化解。
42岁的杜某因“经期紊乱1个月,发烧6天,发现盆腔包块4天”,于去年9月6日入住我市某医院,并于9月8日在全麻下做了相关手术,后发现异常,于10月30日确诊为输尿管阴道瘘。患者认为是医生手术操作不当所致,双方发生纠纷。今年1月19日,医患双方申请医调委进行调解;5月16日,医调委为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书;5月19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不到一星期,协议履行完毕。
说到当前令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头疼的医疗纠纷,医调委副主任胡东亮拿出了近期的这两个案例。“医疗纠纷调解目前在焦作,已经不是难事了。这得感谢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是两级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起了大作用。”胡东亮感慨道。
为破解医患纠纷难题,从2014年起,市政府推动全市三级、二级医院加入医疗责任保险。
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11月,作为全国50家试点法院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开展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通过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乡镇、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社区或行业建立诉调对接站点(室),配备专门的调解人员,以行政协调、行业商事调解、人民调解、专职调解、社会法庭、其他调解这六类调解类型为手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5年3月,作为医患矛盾第三方调处机构的焦作市医调委正式挂牌,由400多人组成的医学专家、法医专家、法律专家库,能够对各类医疗纠纷进行专业性的评鉴。同时,该机构还引入商业保险模式,给医疗调解加了一道安全保险。
2016年4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将医调委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体系,和医调委共同印发《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至此,中院、医调委、保险机构三方合力,医调委在前负责调解,保险机构在旁及时赔付,焦作中院统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在后保驾护航,破解医患纠纷难题的“焦作模式”开始发挥作用。
为增强医调委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医调委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患者权益维护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医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阳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得以完善后,针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医疗纠纷案件,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确认后调解协议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相较于诉讼的费时、费力、费钱,医调委的调解免费、专家鉴定免费、赔付快捷、省时高效,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到医调委调解就成了首选。
司法确认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于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78%。
成立一年多来,医调委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导”的工作思路,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截至2016年6月底,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205起,结案177起,成功调解152起,成功率达85.57%;申请司法确认35起,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达100%,至今无一例反悔。医院和往年同期相比,医疗纠纷数量下降12.5%;赔偿金额和往年同期相比下降21%。法院与往年同期相比,医疗纠纷案件受案数下降48%。去年3月份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恶性医闹事件。
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我市两级法院还将矛盾纠纷通过委托、委派调解的方式分流到各类调解组织。2014年以来,全市通过法院委派、委托给调解组织的案件6906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5509件,占案件总数的80%;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27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