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朋友的孩子正在读大二,是一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朋友家里生活条件比较困难,准备申请教育救助。但是,在办理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手续时,县民政局和乡民政所均拒绝盖章。我想咨询一下,贫困学生如何申请教育救助?需要什么条件?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教育救助,应当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申请,经学校民主评议或学生资助部门评审后,由学校或教育部门视其困难程度和需求给予适当的教育救助。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上述规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须县(市)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