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安)8月31日,在博爱县金城乡南庄村路基工程招标会上,博爱县公证处公证员王凤军对开标现场进行了公证,并当场宣读了公证词。据了解,这是该县办理的首例乡(镇)项目招投标公证。
据了解,招标投标是一项多单位参加、程序复杂严谨、充满竞争性的经济活动。随着人们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怎样用一种简便、有效的法律手段确保招投标活动按照公平公开、诚实守信、择优中标的原则进行,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为此,该县公证处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研究推出了乡(镇)项目招投标公证业务,并本着“优质服务,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招投标单位提供预约、上门等服务,全力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