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料场、喷涂、废品,这些城市发展中伴生的污染源严重影响着空气环境质量。为清除“污染围城”,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污染围城”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近日决定集中开展“污染围城”综合整治,从而拉开了“污染围城”集中整治攻坚战的序幕。
决心:改善环境
“污染围城”集中整治体现了示范区打赢攻坚战的决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实力示范区、美丽示范区、活力示范区、智慧示范区、和谐示范区”为目标,以“双创”工作为载体,按照“属地管理、以乡为主、区乡联动、部门配合、合力攻坚”的原则,开展“垃圾围城、堆料围城、冶炼(‘土小’企业)围城、废品围城、涂装围城”的“污染围城”集中整治和养殖场清理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建设美丽乡村,让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让生活秩序更加有序,让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据悉,示范区此次集中整治以消除“垃圾围城、堆料围城、冶炼(‘土小’企业)围城、废品围城、涂装围城”以及中心城区养殖场造成的“脏乱差”现象为主,10月15日前重点抓好整治工作的建章立制、巩固提高、检查验收,达到污染清除干净、责任制度落实、卫生秩序良好、环境清新宜人的中心城区管理标准和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12月底完成中心城区以外河流河道4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清理工作。
决战:六项行动
示范区一是开展“垃圾围城”治理行动。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城中村、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南水北调河沿线、绿化带、河道、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进出市口、交界入口、城郊农田等重点部位积存的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实现场干地净。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污水漫流等问题进行治理。生活垃圾统一运送到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和渣土运送到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置。
二是开展“堆料围城”治理行动。巩固北山治理成果,严防反弹回潮。进一步对进出市口、交界入口、旅游通道和高速路口沿线及周边堆放的渣石、河沙、煤炭、水泥、炉渣、商砼等物料,实行统一规划选址设点、集中堆放,采取洒水、压实、覆盖、绿化、硬化等有效防尘措施进行治理;对建材、钢材、石材、货物、机械车辆等各种卖场采取退路进场、清理转运等措施进行治理;对大面积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对沿路两侧进行平整硬化,消除道路扬尘污染。
三是开展“废品围城”治理行动。重点对城乡接合部主次干道两侧及城中村内设立的废旧物品回收点、废旧物品堆放场、废玻璃中转场等进行集中治理;对污染严重的废机电品、废塑料品、废电子品等小拆解、维修作坊进行环境评估,根据不同特性予以集中清理,清除其在回收、利用、加工等环节的污染源;对污染环境、影响市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废旧物品加工回收点坚决予以拆除取缔。
四是开展“冶炼(‘土小’企业)围城”治理行动。对城市周边的小炼钢厂、小炼焦厂、碳素厂、木炭厂、塑料制品厂、砖瓦窑、铸件厂等涉及冶炼的“五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实施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对城乡接合部和居民区附近的小皮革厂、保温棉厂、小化工厂、鸡毛或骨粉加工厂、砌块厂、搅拌站等无证的“土小”企业实施停产关闭、限期清除;对散布在城中村和郊区的产生噪声、油烟、油污等污染的各类无证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进行取缔。
五是开展“涂装围城”治理行动。对城区周边的镀锌、镀漆等各类露天喷涂作业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整顿;对加工铁艺、户外机柜、不锈钢等构成有限空间的喷涂(喷漆、喷塑)作业场所(车间)进行治理;对占道露天加工金属门窗、广告架等喷漆或涂刷挥发性有害气体的加工作坊予以取缔;结合“三场所一企业”(有限空间、涉尘加工、喷涂作业三种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无证经营的予以取缔;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六是开展养殖场搬迁取缔行动。根据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搬迁取缔河流周边畜禽养殖场的通知》要求,全面取缔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河流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采取吊销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收回畜禽标识代码、撤销备案等措施,对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搬迁、关闭。对中心城区内未经批准而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对取缔范围外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污染源限期治理。
决胜:巩固提高
示范区决胜“污染围城”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动员组织各村街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污染围城”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台账要列明垃圾等治理对象的具体位置、任务量大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处置方式。
集中整治阶段(9月2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说了算、定了干,再大困难也不变”的要求,成立“污染围城”整治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对照台账,克难攻坚,合力解决一批当前“污染围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实现城区治理和郊区治理同时抓好、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同时运用、政府责任与企业责任同时落实。
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立足从根本上解决各类“污染围城”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走“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老路。集中整治告一段落后,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全面考核验收,通报结果并兑现奖惩。
决胜“污染围城”集中整治,示范区一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城乡接合部的河道、交通干道沿线、进出市口等视野范围内的重点区域,同时关注詹泗路沿线区域,集中力量清除“污染围城”,确保在半个月时间内实现“污染围城”整治工作大头落地。二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各行业志愿者积极参与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微信、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作用,扩大舆论影响,引导教育群众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污染围城”整治中来,合力打赢一场清除各类“污染围城”的歼灭战。
为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示范区“污染围城”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专门工作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污染围城”整治工作负责,要深入整治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各项“污染围城”治理进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考核作用,把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结合好。城管、环保、发展改革、爱卫、规划、工商、公安、国土资源、食药监管、消防、交警、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既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污水漫流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又积极履行行业督导职责,主动服务、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示范区要求,集中整治过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规范提升”的原则,将环境综合整治与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运用园区规划、产业集聚、专业市场建设等手段,引导企业和经营业主划行就市、规范经营;通过安排人员看管、加装围挡、绿化种树等方式,避免垃圾、堆料等污染物重复产生,从而严格做到整治改造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使城乡接合部与中心城区融为一体,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