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约我烤”“厕所串串”“尚床吧”……这不是在说脏话,而是某省会城市街头一些餐饮商铺的名称,“污”的程度令人咋舌。不少市民认为,这些店名或许可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但商铺名称粗俗化倾向,也会让不少人产生反感。
店铺取名一般都讲求吉利,用些寓意美好的字眼,希望生意兴隆、财源滚滚。现在有部分赶新潮的店主,喜欢将店名取得不拘一格、引人注目,其中谐音店名占了很大比例,诸如“衣心衣意”“真粥道”“艺手遮天”等,既与店铺的业务相关,又凸显了店铺的特色,算是谐音店名里的佳作。
而新闻曝光的“污”名化店名,就明显有些走火入魔,暗含性挑逗色彩,容易引发公众低俗的联想,违背了社会公德,甚至突破了法律底线,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可见,“污”名化店名与实际注册的营业执照名称不符,且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实际上是一种违规行为。
对于消费者来讲,店名只是商家的一个招牌罢了,即便是吸引眼球的店名,也只是容易给人留下印象,而不是赢得消费者的根本。如果商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不高,或提供的服务难以令人满意,那么店名取得再花哨也是白搭。店名谐音不能走“污”名化路线,商家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商品质量和服务上,千万不要舍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