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先后为李某和张某颁发了同一处房屋的两个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该房屋已被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张某合法所有,李某办理房产证的材料系虚构。张某要求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撤销向李某颁发的房产证,但遭到拒绝,于是其诉至法院。博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房屋归张某所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应该更正之前的错误登记。法院遂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为第三人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李某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回想起这场官司,张某颇多感慨,最令他欣慰的是,原来自己的很多顾虑,比如告政府部门法院会不会受理、法院和政府部门会不会“官官相护”等,都在这次诉讼中得以消除。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曾经是笼罩在案件当事人心头的一块阴霾,尤其是行政诉讼案件(即俗称的“民告官”),更让普通百姓感到难上加难。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去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广大老百姓有了“护身符”,打官司不仅方便快捷,而且由于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案件异地管辖 确保公正审理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长期困扰百姓的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也大幅增加。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70件,同比增长61.8%,范围涉及城市规划、拆迁、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22类共5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
由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当地法院审理当地的行政诉讼案件,难免会有行政干扰。这是老百姓担心法院不能公正审理的一大原因。为此,2015年,市中级法院把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列为重点工作,规定除原告坚持由被告所在地管辖和省直行政机关、省辖市市直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外,全部由非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目前,全市10个基层法院的绝大多数行政案件都实现了异地管辖。
今年,市中级法院加大对基层法院适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保障了该制度实施的有序性和长效性。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异地管辖行政案件270件;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达到7%,尤其是治安方面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的败诉率由过去的2%上升至9%;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30天,效率较过去提高50%。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对排除地方行政干预,保证案件快速、公正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官员出庭应诉率提高 由不足1%上升到20.3%
告官不见官,令当事人非常窝心。现在,随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特定案件中出庭应诉成为法定义务。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查清案件事实、实质性化解官民矛盾有着积极的作用。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制度、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回访制度,对涉案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对官民矛盾复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回访,建立台账,促进矛盾有效化解。今年年初以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20.3%,这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的不足1%形成了鲜明对比。同时,我市两级法院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加大案件协调力度,使今年年初以来审结的197起一审行政案件中,撤诉79件,撤诉率达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