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10月26日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上午,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主持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0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友、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及召开时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10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关于督促市政府科学规划专业市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四、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五、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汇报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将根据主任会的意见,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