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津北方执字第21号执行证书,依法将执行人王翠萍名下所有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西市大街天江格调花园9号楼2门1001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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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