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郜薇)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市安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三人民医院、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山阳区城管局因创建文明单位成绩突出受到表扬。这是记者近日从山阳区召开的2013~2016年度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会上获悉的消息。近日,市文明办、山阳区文明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对山阳区32家在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年度复查,全面提升辖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根据省文明办统一部署,省文明办委托各地文明办与各区文明办,联合对在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复查。
此次复查,检查组根据创建工作机制、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建设、法制建设、诚信建设、服务型单位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11个测评项目对各单位的创建资料进行检查,并围绕单位文化氛围、内外环境、整体印象等方面,对抽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
复查结果表明,在届省级文明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标准,制订了详尽的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起到了表率示范作用。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结合单位实际,创建突出特色;结对帮扶社区,成效显著;行业业务领先,制度健全。
会议要求,文明单位创建不能只扫门前雪,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单位携手社区共创文明城市、“六个一”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不能就创建而创建,要体现业务工作和承担的创建任务,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发挥职能作用;文明单位创建不能时紧时松,要经常化、制度化,长抓不懈,不断巩固创建成果。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