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山刑初字第001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焦作市鑫竹饮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博爱县许良镇南道村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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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