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遏制享乐奢靡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强力扭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放,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一查到底;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同时,将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0月9日前将“双节”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向市纪委报告。
中共焦作市纪委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