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运用教育、惩治、监督、预防等法律手段,服务扶贫、促进扶贫,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帮扶责任。该院成立了“四帮四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落实包扶任务。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检察长分包南庄镇,2名年富力强的班子成员带领4名优秀干警进驻另外2个村担任“第一书记”,组织所有科级干部与贫困村群众结对,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并为群众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实效。
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该院认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紧紧围绕“五个一批”,严肃查办易地搬迁、退耕还林、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贫困村基础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
坚持惩防并举,精准实施扶贫领域犯罪预防。该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定期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督促其依法廉洁履职。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专项预防调查,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提高预防实效。
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该院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建立领导干部包抓涉及脱贫攻坚有关信访和举报案件制度,层层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查处化解、包息诉罢访的责任制,继续推行12309举报电话,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