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年来,温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立足反贪职能,惩防并举,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16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始终把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列入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群众意见大,信访压力大、涉及面广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优先受理,院领导多次强调要集中力量抓好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引导干警把思想统一到惩治危害民生职务犯罪上,把精力集中在查办危害扶贫工作大局的大案和窝案串案上,把才智发挥到运用侦查谋略推动办案工作上,从而调动了反贪干警的办案积极性。
针对扶贫领域涉及范围广、领域多、窝案串案突出的特点,该院在深入摸底、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领域,瞄准重点环节,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效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该院立案查处的温县原扶贫办主任赵某勾结村干部,虚构扶贫项目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40余万元一案,涉案人员11人,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7人分别被判处5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入选最高检通报的13起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该院在办理案件中狠抓办案流程、线索报备、初查和立案呈批、撤案、不起诉备案审查、个案小结、办案质量考评等制度的落实。另外,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扶贫领域的政策规定,全面掌握有关扶贫领域的工作情况,防止工作出现偏差,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兼顾,做好各项涉及扶贫领域的反贪工作,使案件立的上,诉的出,判的下。目前,该院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及其他贪污贿赂案件,无一起撤案及无罪判决。
该院还通过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该县扶贫领域案件多发、高发的单位,相继从扶贫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实行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先后对案发单位提出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检察建议10余份,均被有关单位采纳,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