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着眼实际,倾心谋划,主动作为,抢抓统计改革机遇,全力推动统计调查改革创新,着力提高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解读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标准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谱写业务乐章
各项普查调查任务进展顺利
做好本职工作是统计的安身立命之本。今年年初以来,市统计局紧扣国家、省统计制度规定,按照统计监测精确化的原则,严把数据搜集、整理、录入、审核、汇总和评估等各环节质量关,农业普查及各项调查任务进展顺利。
农业普查稳步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乡三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办公机构已组建完成,普查经费陆续到位,主要物资配备已基本到位,建立并完善了焦作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网站,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常规统计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市统计局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完成了GDP核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就业、城乡居民生活、市场物价、社会科技文化、收入消费、能源资源环境等各领域的月度、季度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稳步推进城乡住户收入调查统计改革、“五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等工作。
谱写大局乐章
为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精准服务
服务中心工作是统计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年初以来,市统计局按照为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的要求,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渠道,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为我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市统计局针对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经济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积极为服务全市经济运行工作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全局已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15篇,被市以上领导批示25篇,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批示15篇。上报市社科联立项调研课题33篇。
积极开拓服务新领域。坚持编发《统计快报》《统计月报》,每月第一时间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提供决策服务。积极为“十三五”发展提供对策建议,为保障民生、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建设等重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向市政府建议在全市大力开展“四上”企业入库工作,获市政府采纳。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统计数据收集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污染围城”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努力创新统计服务模式。市统计局积极创办统计“每日一讯”,努力打造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载体。定期发布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数据,如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性支出、职工工资水平等,供社会公众参考使用并指导社会生活。目前,已发布统计信息130多条,接受公众数据查询380余次,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
谱写改革乐章
统计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改革创新永远是统计事业发展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今年年初以来,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统计改革和创新作为统计工作的灵魂,通过改革力争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新发展、服务新常态。
强化制度方法改革。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统一部署,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以“三新”统计等重点任务为抓手,优化日常全数调查、重点调查,大力改革现行与需求错位脱节的调查项目和指标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深度融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改造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增强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可比性,努力构建覆盖全面、新型高效的统计调查体系。
扎实推进新型统计。市统计局紧紧把握增长速度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一重大趋势,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新经济、新产业重大决策部署,在提供常规性统计数据的同时,加强对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程的统计监测,反映经济新常态下在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方面的进展和成效,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针对性强、时效性高、参考价值大的统计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
谱写法治乐章
统计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法治建设是促进统计业务建设的重要保障。今年年初以来,市统计局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强力推进依法治统,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切实把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两学一做”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统计干部队伍,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法治型机关”创建取得新突破。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综合施策,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规案件。坚持不懈巩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长效化、有效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惩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始终坚守统计核心价值观,真正实现了真实统计、科学统计和依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