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版:麦都风采月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严查各类涉粮案件 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加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 维护种粮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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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市粮食局连续五年被评为 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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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接受售粮农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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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粮食局连续五年被评为 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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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刘定克、崔建华)昨日从市粮食局获悉,在河南省粮食局印发的《河南省粮食局关于2015年度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粮食局榜上有名,再次被评为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据悉,这已是该局自2011年以来,连续第五次荣获这一荣誉称号。

  粮价是百价之基。粮食流通工作一手托着种粮农民、一手托着消费群体,粮价过低则谷贱伤民,影响农民来年的种粮积极性;粮价过高则市场波动,百业不稳,进而影响民众的生活、生产。

  近年来,市粮食局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以建设既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搞活粮食流通,又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既有利于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的形成,又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既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又遵循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原则,并应与毗邻地区协调、衔接的焦作粮食流通市场为己任,依据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用依法行政力促粮食流通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部署、检查、督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落实主要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把研究安排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党组中心工作之一、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加大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加强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该局党组成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与日常粮食流通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进而带动机关公务员和基层粮食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做到普法工作年度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学习有安排、参学有考勤、普法有阵地、学法有教材、用法有成果、资料有积累、经费有保障;以“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和“12·4”首个宪法纪念日为契机,加大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营造了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以“10·16”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为载体,大力开展“兴粮惠农进万家”活动。

  在2015年的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中,全市粮食部门成立了18个活动小组,深入乡村农户、单位学校、田间地头、居民家中等场所开展活动1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发放储粮小器具等特色宣传品500余个,使“兴粮惠农进万家”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在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开展服务性执法建设并取得成效。据了解,所谓服务型行政执法,就是指各级政府及各执法部门要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市粮食局以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要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提升、三年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为己任,以省粮食局、市法制办在具体业务工作上的大力支持为依托,大力开展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并把服务性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主要体现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粮食局组织的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完成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邀请市法学学者、律师、市法制办专家,在全市粮食系统有重点、分层次进行服务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培育示范点,把沁阳市粮食局培育成全省粮食系统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在该局召开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组织大家实地观摩参观,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重新梳理粮食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并以多种形式、载体进行公开,同时公开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方式等,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利用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等机会,广泛开展向行政相对人(即服务对象)送储粮技术、粮油市场信息、法律知识上门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法定程序,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核查,对粮食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坚持科学程序,依法规范决策。市粮食局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提升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定期清理、评价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该局连续多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从解答法律问题、制作法律文书、参与经济合同谈判、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在法律程序上为粮食流通工作规避风险。在棚户区改造、企业改革改制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上,该局党组坚持集体领导,重大决策集体研究,民主、科学决策,并在决定之前广泛开展评估,规避了风险,化解了矛盾,同时也激发出广大粮食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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