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女士
问题陈述:我想咨询一下,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就李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自行领购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