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修武县徐恒讯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经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现就有关选任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修武县徐恒讯纺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常梅出资240万元,持股比例为48%;徐一新出资259万元,持股比例51.8%;徐海利出资1万元,持股比例0.2%。法定代表人为徐一新,公司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动力电线、通信线材、电缆料、纺纱。2012年股东之间产生矛盾,2014年2月20日生效判决认定徐恒讯纺解散。现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
二、申报条件
自愿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清算从业经验,具备应对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能力。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注:不接受个人管理人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本院民二庭,报名时须到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名册、曾从事破产清算事务的业绩、管理人报酬方案等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18时。
联系人:陈士杰 13403911812
地址:修武县人民法院
修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