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工会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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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发出通知 积极组织好劳模先进参加疗休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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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0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总工会发出通知 积极组织好劳模先进参加疗休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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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市总工会向各县(市)区总工会、有关产业工会、市属有关基层工会发出通知,要求按照《焦作市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5-2019年)》和《焦作市总工会2016年劳模先进休养方案》安排,积极组织好劳模先进参加休养活动。有关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工会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

  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包括:河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焦作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点安排生产或工作一线和在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优先安排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的劳模。其中,女劳模先进要有一定比例。

  休养时间分别是:第一批为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第二批为201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劳模休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工会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把做好劳模休养工作与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和学习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做好参加休养劳模的身份甄别,不得安排其他人员(包括劳模家属、随员等)参加;要进一步扩大参加休养劳模的覆盖面,争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劳模普遍得到休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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