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家新开的互联网音乐餐吧,为吸引消费者策划了一场名为“任意给”的促销活动,凡进店消费的人想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结果7天时间亏了近10万元。对此,有不少市民并不领情,认为这是店家的自我炒作。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奥格了:商家促销“任意给”,顾客觉得心里美;7天赔了近10万,如此营销该怨谁?总结经验取教训,精算账目本钱回。
@平常一个人015:策划开业促销活动,商家就应该事先充分考虑成本问题,在精心计算的前提下开展活动。俗话说,再精明的消费者也算计不过商家,而这家餐吧却搞了一场“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促销活动,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被民众认为是在自我炒作,希望这样的商家能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营销学!
@水浒故事杂谈:出现如此尴尬的结局,与广大顾客的综合素质无关,该商家盲目乐观、创意失败才是问题的关键,也只能自讨苦吃了。
@kellykeron:在大部分消费者的综合素质尚未达到该商家想象中那么高之前,这样的“任意给”促销活动注定会以失败结束。毕竟,这种促销活动靠的完全是个人的自律与自觉意识,而这些恰恰是当代人极度缺乏的。出现这样的结局,只能说该商家实在是个理想主义者。
@西南科大赵梦玲:这样的促销活动本身并没有“原罪”,但其问题在于不适合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在物质利益诱惑下,能自觉付足额费用的人不是没有,而是很少,而人们的从众心理也会促使消费者在犹豫中跟随大众一起占便宜。当今社会,虽然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从点滴做起,重建社会道德体系,但更多的人还缺乏这样的自觉性。
@风开季节:在商言商。或许,该商家账面上确实亏了近10万元,但这家互联网音乐餐吧已经有了名气,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通过这个促销活动得到的“无形利润”是巨大的!此外,消费者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任意给”的游戏规则,我们不必对此进行过多非议?
@落雪怎无痕:顾客做的没有错,“任意给”就是让顾客随便给钱,顾客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付款。如果说有问题的话,那就是该商家过高估计了普通消费者的自觉性,推出了不接地气的促销活动,才会赔得一塌糊涂。
@青天123ab:赔钱赚吆喝,该商家就把这亏的近10万元当成广告费罢了!
@左右不言他:这种“任意给”的促销活动本身就是炒作,目的就是宣传这家餐吧。我认为,这种促销方式不可取,顾客很可能会浪费很多东西。
@刚柔v:其实,这是个双赢的结局。餐吧赚足了顾客眼球,赢得了人气,是一次成功的促销活动;而消费者也从“任意给”活动中得到了实惠,该事件不应该引发公众有关谁是谁非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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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