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10月18日下午,备受市民关注的焦作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在东方宾馆举行。17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大多同意适当上调水价,并建议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同时要求供水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水质质量。听证会还对预定南水北调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讨论。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二级),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1.50元,基本水量定为每户每月13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水量13立方米以内(含13立方米)按基础水价每立方米1.50元计收;13立方米以上部分按每立方米2.20元计收;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0元;特种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6.20元。
相继进入水价由供水企业代征的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公用附加费每立方米0.1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居民0.65元、非居民0.80元、特种行业1.0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居民0.35元、非居民0.40元、特种行业0.80元。
我市此次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提供的两套调整方案,和现行的水价相比,均有所上涨,每立方米从现行的1.50元涨至第一方案的1.80元、第二方案的2.0元。
第一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8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元;特种用水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6.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9.0元,平均基本水价调幅为29.0%。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90元。
第二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10元;特种用水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6.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0.0元。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2.10元。
两种方案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公用附加费,这3项费用分别按标准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
此次水价调整也充分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将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实行优惠水量(每年减免24立方米水量的基本水费)。对户籍人口超过5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在认真听取市发改委提供的听证方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介绍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后,对适度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他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观点。
梁新建是一名普通市民,他说,水既然是商品就会有价格浮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的生产成本增加,提高水价也可以理解、也无可厚非。
市政协常委董事坤对此次水价调整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更关注供水企业的服务。他说,供水企业要借此次调价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缴费、抢修、维修、维护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减少跑冒滴漏,降低无效成本;要提高水质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知水、懂水,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李文水电负责人李文冰反对此次水价上调。他说,水价调整必然带来连锁反应,比如大众浴池、洗车、饭店等行业都会相应涨价,最终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听证会结束后,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整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综合考虑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利益,通过提出听证报告、集体审议收费标准等程序,向社会发布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