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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改革创新引领 凝聚共识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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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0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锐意改革创新引领 凝聚共识砥砺奋进
——全市基层法院重点工作集中观摩评比活动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董柏生 见习记者 马林声 本报通讯员 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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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到马村区法院调研诉讼服务中心。 程 萌 摄
  8月16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到温县法院调研诉前司法鉴定工作。 郑 军 摄
  9月23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调研武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吕晓燕 摄
  6月14日,博爱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观摩会现场。
  程 萌 摄
  9月23日下午,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暨小额诉讼集中观摩会在山阳区法院召开。 郑 军 摄
  8月17日,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到沁阳市法院调研案件评查工作。 吕晓燕 摄
  ⬅7月27日,孟州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观摩现场。程 萌 摄
  ➡7月26日,解放区法院轻刑快审工作观摩会现场。程 萌 摄
  ⬅8月26日,中站区法院多元纠纷化解集中观摩会召开。郑 军 摄
  ➡修武县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大厅。
  郑 军 摄
 
   

  随着立案登记制推行及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调整,“案多人少”成为基层法院的新常态。同时,我市工业发展正面临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伴随着国企改革、北山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推进,社会深层次矛盾多发。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年初以来,市中级法院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项目为带动、以特色树形象,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展了重点工作集中观摩活动。

  自6月14日博爱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观摩会开始,到9月23日下午山阳区法院繁简分流暨小额诉讼观摩会结束,集中观摩活动一共进行了10场。观摩活动包括现场观摩介绍和室内交流评议两个阶段,现场观摩介绍主要采取实地参观、查阅相关资料、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室内交流评议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座谈交流、评委打分、市中级法院领导进行集中点评等形式。

  通过现场观摩活动,看变化、议发展、查问题、评典型、推模式、学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在全市法院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发展氛围。

  硬件设施高标一流

  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014年,最高法院下发专门文件,在全国法院大力推行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诉讼服务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一些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面积小、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全,而要扩建服务大厅又会面临资金、选址、人员配备等一系列难题。小修小补既无法达到最高法院设置的建设标准,也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

  说了算,定了干,再大困难也不变!在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修武县法院通过实地考察、借鉴外地经验,结合该院实际,因地制宜,将原来的1号审判庭改建成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其面积由原来的80平方米扩充至500平方米。

  新诉讼服务中心成为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柜台式设计,为当事人提供最亲近的服务,实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的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体系。中心设立七大功能区,涵盖诉讼引导、繁简分流、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法律援助、诉讼费用收退、材料收转、文书送达、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法官接待、诉前鉴定等近30项功能。中心还实现了wifi全覆盖,同时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形成了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全新服务模式。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上,不同于修武县法院的原地改建,马村区法院则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围绕“司法公开”与“司法便民”两大目标,建设“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服务平台,设置立案服务区、便民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以及综合服务区五大区域。在立案服务上,专门设置小额诉讼快速通道,农民工、“三留守”合法权益绿色通道等特种渠道;在便民服务上,在查阅区配置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设备,在书写区提供笔墨、纸张及20余种诉讼文书样式,在休息区配备储物柜、材料收转柜、老花镜等;在调解服务上,聘请5名专职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在信访接待上,坚持每天1名院领导进行现场接待,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在综合服务上,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邀请辖区律师进驻,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案件调解。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两服务、两手抓’。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是对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当事人诉讼,对内服务审判工作。‘两手抓’要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在修武县法院、马村区法院观摩座谈会上强调,信息化建设也要归纳到硬件建设当中。如果没有信息化作为支撑,就提供不了便民、利民的服务。一手抓软件,指的是功能服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硬件建好了,结果人员保证不了,那就是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要把队伍建设抓好落实,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位置上。

  软件设施配套升级

  推进内设机构、审判流程改革

  去年,全市民事法官共办理25785件案件,人均结案突破100件。办结一件案件需要经过起诉、立案、受理、送达、排期、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调解、判决等多道程序,正常情况下需要3个月时间。案多人少的压力,迫使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地加班办案,经常是几个月休息不了一天。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断提高司法效率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博爱县法院根据最高法院“逐步建立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模式”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精神,大胆探索,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于2015年3月份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内设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逐步去除各审判庭法官资源配置比例失衡现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博爱县法院打破部门之间的界限,将具有审判资格的高素质人员向审判岗位倾斜,配齐配强新型审判团队,在3个人民法庭实行“1+2+2+2”审判模式,即由1名主审法官、2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书记员)和2名法警组成。整合后,综合部门法官人数减少至21名,人民法庭的人数由14人增加到21人,3个民事审判庭的人数由10人增加到18人,一线办案人员少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改革的效果显著。2015年度,博爱县法院共结案4109件、同比上升39.8%,法官人均结案77.52件、同比上升39.8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37.65%,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内设机构的改革优化了组织、人员的配置,而审判程序上的改革,则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

  在刑事审判领域,解放区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与帮助下,率先开展“轻刑快审”改革,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审理,以“轻”为界,以“快”为策,以“准”为绳。该院从“轻、快、准”三个方面入手,针对“轻刑快审”中的各个节点,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快速流转、集中审理、事后评查,既挤掉了影响办案效率的“水分”,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平均庭审时间缩短至10分钟,审理周期从过去的20天缩短至10天。这一方面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保障了审判人员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另一方面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好地实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李玉杰高兴地说:“改革就是要围绕效率与公正展开,解放区法院的改革方向正确,抓出了实效,为轻刑快审机制在全市推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希望解放区法院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审机制,使之成为在全省叫响的一张新名片。”

  在民事审判领域,山阳区法院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将社会法庭、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深度整合后,采取“繁案精简、简案快审”、小额诉讼等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今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0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527件。

  繁简分流以案件难易为标准对案件进行分流,统一了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降低了因诉讼烦冗带来的资源浪费。其重点是大力推行简易程序适用工作机制,把简易程序适用率、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讼率、均衡结案率等指标纳入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为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速裁程序的优势,山阳区法院一是开通小额诉讼速裁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了集诉讼接待、立案登记、诉讼费缴纳、司法救助、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信访接待于一体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极大地缩短了诉讼流程,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二是创新案件选择适用标准。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小额诉讼速裁机制。三是程序“瘦身”。简化立案手续、送达程序、审理程序和裁判文书,切实发挥小额速裁的“快、简、便”。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效率与公正必须兼顾。推行审判程序的改革,确实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但如何保障案件的审判质量,如何避免因追求效率而导致的冤假错案,沁阳市法院的案件评查机制给出了一种“兜底”保障。

  案件质量永远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关乎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沁阳市法院立足自身实际,以案件评查工作为抓手,探索建立适应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的新型案件监督模式,筑牢了审判质量的防护网,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该院推出了评查工作五项机制:一是所有案件先评查后归档,裁判文书先评查后上网,实现评查全覆盖;二是开展合议笔录专项评查,监督关口前移;三是逐案评查发改案件,突出原因评析,统一裁判尺度,警示、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变院长签发制为监督制,主管院长和审管办双重评查,确保审判权行使得到有效监督;五是实行开门评查,建立信访案件评查终结机制,着力解决信访问题。该院还严肃问责,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错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有效促使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心存敬畏,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倒逼法官依法公正、高效裁判,保障司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从根源破解社会深层次矛盾

  目前,我市工业发展正步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伴随着国企改革、精准扶贫、北山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推进,社会深层次矛盾多发。大力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既是应对现实挑战的必然路径,又是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群众的内在需求。

  应对挑战,孟州市法院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巡回审判。2014年,孟州市法院率先配备一辆巡回审判车,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社区楼院、百姓家门口。该院辖区内有273个行政村,所辖人口达到37万,许多偏远地区的村民去一趟法院很不容易。通过巡回审判,调解员借助基层组织和社会舆论的力量,用当事人“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参与巡回开庭的调解工作,更容易化解邻里纠纷、家事矛盾,及时达成调解协议。法官通过巡回法庭与百姓互动,接受咨询、解答疑问、普及法律知识,树立了良好形象,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3年来,该院共巡回开庭198场次,使用巡回审判车审判案件132件,真正做到了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小法庭奏出了更多的和谐曲。

  应对挑战,温县法院大力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把部分案件的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到“诉前”,从而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提高了审判质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该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由150天减少到55.6天,缩短了近三分之二;二是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60%,鉴定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0.91%,节约了司法资源;三是不起诉案件率和案件调撤率大幅提升,司法鉴定类案件调撤率和不起诉率提高到42.6%。

  应对挑战,武陟县法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对于当事人起诉的纠纷,实行“诊、调、审”三步走,通过诉讼辅导,根据案件性质,选择委派调解、专业调解、特邀调解和联合调解等四种模式进行诉前调解,全面实现纠纷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通过法院与交通事故诉前调解室等机构的有效对接,为当事人设立一条“调解、诉讼、赔付、执行”的快速通道。

  应对挑战,中站区法院借助社会法庭、人民调解组织、矛盾调解中心、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形成一套“人民法庭搭建平台,邀请各类调解组织深度融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模式,依托诉前调解工作室的新平台,将矛盾分类、分流、分解、共抓,为群众提供了快速解决纠纷的新渠道。2015年7月以来,该院共委派各类调解组织调解交通事故案件68件,涉案当事人276人,涉案金额340万元,取得了调解率高、周期短、上诉率低的良好效果。在交通领域试点成功后,该院继续深入改革,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展到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纠纷、医疗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每一场观摩,都是一次思想的碰撞、一次观点的交锋。观摩会通过广邀当地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参与讨论,集思广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凝聚各界人士的集体智慧。在一次又一次的碰撞、启发、交融、升华中,全市法院坚持创新、锐意改革的信心更加坚定,服务全市四项重点工作的司法保障更为有力,全市两级法院的各项工作必将处处是亮点,必将打造出一张张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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