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古明文)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近日,市财政局启动全市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各县(市)区相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主要内容是2014-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工商罚没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以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收缴情况,如遇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重点检查:一是非税收入是否收缴到位。包括是否存在未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级次、科目以及国库集中收缴改革方式缴入国库问题;是否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问题;是否存在违规退付非税收入问题;缴纳义务人是否存在欠缴、少缴、漏缴非税收入等问题。二是非税收入的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是否制定了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是否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问题;是否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执收单位是否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的情况。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