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方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表示,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但卫生搞不好,安全也经常出问题,可物业费却准时催缴。如果我们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是不是可以不让该物业公司为我们服务,同时也不支付此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费呢?
遇到不靠谱的物业公司,业主能否不缴纳物业费呢?就此问题,记者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方女士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虽然服务差,卫生不达标,但方女士不能以放弃物业服务为由而不缴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进行解决。
有关人士表示,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甚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物业公司。
此外,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提醒广大业主,“对物管服务不满意,就是不缴物业费”这样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既然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费就成为小区内每一位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为“物业服务质量差”而推翻合同约定、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也有权拒缴。但是这些情况都需要业主保留并提供确凿的证据,否则无故拒缴物业费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其实,物业公司和业主应该以诚相待,只要物业公司真心为业主服务,就可以和业主之间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获得河南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这一殊荣的亿森物业,为了能让业主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不惜重金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洒水车,在天干物燥的时候为业主送去清凉和湿润。金德利阳光物业每年都举办业主友谊篮球赛、业主联谊会等丰富业主社区生活的活动。金山·东方花园的金望物业为了在寒冷的冬季能给业主带来一丝暖意,专门在每个把手上面套上了棉质的把套,类似这样的贴心服务,在我市小区里其实也有许多。
通过优秀物业服务公司的经验不难看出,要想让业主愿意缴纳物业费,第一应该是物业公司把服务做好,当然,业主也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特别是缴纳物业费这一突出问题,业主只有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才能正常运转。物业公司服务好,业主住得舒心,业主缴纳物业费积极,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就更优质,小区的房屋才能升值快,得利的是业主。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只要物业公司尽力为业主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而业主不要只顾自己方便,大家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就一定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