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0月26日电 我省日前出台文件鼓励农民举家进城镇落户,农民进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就能落户。
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推进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实施意见指出,制订实施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鼓励各市、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赁房屋),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入户。
此外,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及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