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温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主动作为,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温县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对财产刑执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该院已监督执行五类罪犯罚金4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针对目前财产刑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转变司法理念,改变过去重裁判、轻执行的传统做法和习惯思维,实行财产刑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将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定期审查与动态跟踪、全面审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同时,该院以监督法院的执行行为为重点,注重沟通协调,建立全流程、全方位财产刑执行监督体系,做到涉及财产刑的判决心中有数。在强监督效力方面,该院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并跟踪监督纠正效果,建立相应监督检察台账,通过记录被判财产刑罪犯的基本情况、罪名、财产刑金额、缴纳方式、执行日期等内容,一旦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及时建议并督促法院予以执行,以确保财产刑执行到位。
(郭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