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到境外承包工程,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如何申请和办理?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商务部门。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大型实体企业、设计院、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国家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等可以申请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此外,凡属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企业,经批准均可赋予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经营本行业对外承包劳务业务。
大型实体企业的申请条件: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工程资质的专业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与承包工程有关的劳务合作经营权。凡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全方位(无行业限制)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
设计院的申请条件: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均可申请对外设计、咨询、勘测和监理经营权;具有一级工程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只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全方位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
外贸公司的申请条件:沿海地区上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亿美元或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中西部地区上年进出口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出口额达到3000万美元的外贸公司,经申请可赋予对外劳务经营权;上年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中西部地区3000万美元)的经营机电设备为主(占年出口额60%以上)的外贸流通公司,可申请对外劳务经营权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中西部地区申请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的申请条件:年自营出口创汇额500万美元以上,具备设计、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能力的生产企业可承包自产成套设备的境外安装工程(包括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和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后,由市商务局转报省商务厅(省直属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初审,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