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有很多旧自行车,希望有关部门能清理这些‘僵尸自行车’,别再让它们挡路!”10月22日,《校园“僵尸自行车”变身公益“小蓝车”,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变废为宝的做法值得点赞》一文在《焦作晚报》刊发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为学生们的这个创意点赞,同时反映,很多小区都有一些“僵尸自行车”,希望有人能管一管。“僵尸自行车”应该有人管,但怎么管、谁去管是个问题。对此,广大网友有何良策?
【观点1+1】
@清静晓梅:河南理工大学学生让“僵尸自行车”变身公益“小蓝车”,这种变废为宝的做法值得点赞,值得借鉴。大学生能做到,小区物业为何不试一试呢?
@三七锦:校园里的大学生能做到的事,我们的小区管理者更应该做到,优质的管理服务就应该从点滴小事做起,“勿以事小而不为”是每一个管理者都应该奉行的行为准则。
@露丝独特:把“僵尸自行车”集中起来,发告示,要求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把自己的自行车领走,规定时间过后把无主自行车统一处理掉,处理后获得的资金归小区所有,为居民办些公益事业。
@万里箐空:小区公共车库堆积着长期弃置不用的自行车,既占用公共空间,又氧化生锈,破坏环境。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发出告示,要求自行车主人限期自行处理,否则将一次性处理给废品回收公司,所得资金用于小区基建维修。
@晓平王:要从根本上解决“僵尸自行车”问题,还需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可以建章立制,形成定期清理的制度;也可以组织志愿者对“僵尸自行车”进行维修,把“僵尸自行车”改造成公共自行车,鼓励大家绿色出行。
@刚柔v:处理“僵尸自行车”有个原则,以业主委员会为主,物业只能配合。可以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阐明清理“僵尸自行车”的理由,争取自行车主人签字同意清理。只有合情合理又合法,处理“僵尸自行车”才可能避免纷争。
@不知潇湘在何处:小区里的“僵尸自行车”不同于校园里的“僵尸自行车”,物业不能擅自做主,简单处理,否则容易引发矛盾,造成民事侵权。针对小区“僵尸自行车”,物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完善相关制度,再发出告示,请车主限期处理。如果“僵尸自行车”确实没有主人,物业才可进行统一清理。
@落雪怎无痕:对于“僵尸自行车”,谁管也不如车主自己管。如果自行车真没啥用,最好自己想办法处理掉,或送人或变卖,如果大家把问题都集中到一起丢给社会,就会成为大麻烦。
【下期话题】
吃自助餐先缴保证金
人均消费近200元的海鲜自助餐,要提前收取顾客每桌100元钱的保证金,这让食客王女士有些不满。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自助餐厅都有这样的规定,商家称此举目的是避免浪费,实际操作中,如果食客不是浪费过于严重,保证金都如数退还。消协表示对商家此类做法没有明文禁止。律师认为,只要商家提前告知规则,双方达成一致后有合同关系,就应遵守。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