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积极搭建典型竞技平台,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深入宣传典型先进事迹,重视典型的培养,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官、河南十大法治人物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极大地振奋和鼓舞了队伍士气,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平稳有序发展。2016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评选活动11月份正式启动,从全市法院1000多名法官中遴选18名候选人,最终评选出“十佳优秀法官”。诚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选活动,投上您神圣的一票。具体活动内容,请关注焦作市中级法院官方微信——hnjzzjfy。
攻坚克难挑重担 轻刑快审谱新篇
——记解放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郑连生
本报记者 董柏生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郑连生,男,197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年10月进入解放区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刑庭副庭长,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2012年、2013年连续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攻坚克难挑重担
郑连生以当一名知识型法官为目标,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刻苦钻研业务、勇挑工作重担,迅速成为刑庭的业务骨干。对那些类型新颖、重大疑难案件,他总是勇挑重担,主动担当。
“一个亿不算多,几个亿很常见,这些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郑连生指着办公桌旁堆放的一摞摞卷宗说。近几年,投资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高发,既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也致使众多投资群众血本无归。2012年,该院领导将全市首例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交给郑连生审理。他不负众望,通过反复研读案卷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圆满地完成了这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案件的审理任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认定的难题,他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精神,结合审判实践,与公诉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构积极沟通,总结出科学的计算方法,在同类型案件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加快审理节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班时朝霞初现,归家时披星戴月,深夜还在阅案卷、看法规、查资料、写判决书,一个标点都不敢马虎,一字一句都要让人看得明白。这就是郑连生平日里的工作常态。近3年来,他年均结案数超100件,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5%,无一起案件因事实认定问题被上级法院发还、改判。
轻刑快审谱新篇
为了应对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严峻挑战,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和帮助下,郑连生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在全市法院摸索总结出一套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模式。
“轻刑快审改革,我们用了2年多的时间来搭框架,边开庭、边总结、边改进。立案环节,加强立审衔接,压缩案件中转时间;庭前环节,制定专用的送达文书和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提前核对被告人身份和告知程序性事项,节约庭审时间;庭审环节,优先采取集中庭审模式,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合并进行,并实现了裁判文书的模板化。目前,一个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从20天缩短到了7天,基本5分钟就能开完一个庭,做到了开庭就宣判、宣判就发判决书。”郑连生说。这项工作也多次接受全市两级法院法官的观摩,获得了一致好评,并在全市法院予以推广。
“上无愧国法,内无愧吾心。”这是郑连生时刻提醒自己的一句话。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司法为民、与时俱进的良好形象。
钻研业务技精湛 善于调解化疑难
——记马村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邓辉
本报记者 董柏生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邓辉,女,1978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马村区法院工作,曾在立案庭、民二庭、信访办、民一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庭长,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2010年、2012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钻研业务技精湛
为办好每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邓辉十分重视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使自己向知识化、专业化法官的目标迈进。
2012年,邓辉审理了一起疑难案件——王某诉某物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20万元。该案从提交仲裁、确认仲裁协议无效、裁定不予执行,最终进入一审诉讼环节,前后历经8年时间。此案原告王某是外地人,担心法院不能公正审判,一开始就对法院工作有抵触情绪。邓辉接手该案后,认真阅读卷宗,研究双方争议的焦点,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最终打消了原告的顾虑,促成了双方和解。这起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通过邓辉的不懈努力圆满结案,和解协议也在审理环节履行完毕,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正因为肯下苦功夫钻研业务知识,肯日积月累地用心总结经验,邓辉才能举重若轻地应对各种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在工作中表现出过人的庭审驾驭能力。办案时,她严谨、细致,认真查清案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不放过任何疑点。多年来,她每年的结案数都在100起以上,无一起信访案件和超审限案件。
善于调解化疑难
注重大局,调解优先。邓辉认为,审理案件不仅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还要尽可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通过调解工作彻底化解纠纷。在调解工作中,邓辉总是先找准矛盾焦点,理清法律关系,摸清当事人的真实想法,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讲解利弊,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2015年冬天,邓辉承办一起非常棘手的继承纠纷案件。赵某的丈夫因车祸不幸去世,一个人带着2个孩子艰难度日。在涉及赔偿款及房子的继承问题时,赵某与公婆发生了争执,数次对簿公堂。面对积怨已深的一家人,邓辉走出法庭,冒着严寒到原、被告住所地的村子里进行巡回审判。庭审现场,双方情绪激烈、互相指责,庭审数次被打断。面对几乎失控的场面,邓辉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给双方讲法律、讲亲情,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最终,原告放弃了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让老人安享晚年;被告出于对孙子、孙女的关爱,拿出1万元钱作为经济补偿。至此,这起长达3年之久的纠纷彻底解决了。
审判工作之外,邓辉进军营、访企业、走社区、入校园,发放法官便民卡,把普法宣传带到辖区的各个角落。对于当事人的咨询,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用真诚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认可。
扎根基层廿九载 一片丹心解民忧
——记孟州市法院西虢中心法庭庭长霍跟上
本报记者 焦 娇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霍跟上,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8月进入孟州市法院工作,现任该院西虢中心法庭庭长,先后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和孟州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一片丹心解民忧
1987年大学毕业后,霍跟上到孟州市法院东小仇法庭工作,后又任职于缑村法庭、石庄法庭、南庄法庭、西虢中心法庭。29年间,他跑遍了辖区60多个村庄,把青春奉献给了审判一线。
面对工作,他一腔热血;面对群众,他一片赤诚。1989年,霍跟上审理了槐树乡杨洼村杨某诉李某宅基地侵权一案。当时,他骑着自行车去勘验现场,途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那时都是土路,下大雨后自行车无法再骑,我就挽起裤腿,背着车走到现场。”他说。两条泥腿,一种坚持,使双方当事人大为感动。原告锯掉了两家边界上的一棵榆树,被告也当即表态不再阻拦原告建房,一起邻里纠纷就这样被他化解于无形。为审理山西中条山铜矿诉小仇乡仇庄一组拖欠货款一案,霍跟上赴山西调查取证,在运城因大雪封山被困3天。他忍着重感冒引起的头痛,坚持开展各项工作,最终使案件顺利审结。
为群众排忧解难,霍跟上不怕苦、不言累。多年来,他共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制度建设有心得
人民陪审员和社会法官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社情民意,发挥他们的调解优势和独特作用,是法院从源头上疏导社会矛盾、减轻诉讼压力的新渠道,也是霍跟上多年办案的一个心得。
2012年春节前夕,孟州市桑坡村的杨某与洛阳市汝阳县的张某因羊皮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作为买家的杨某以质量有瑕疵为由,将承运人王某的货车扣押。王某虽无过错,但杨某就是扣车不放,王某无奈求助于法庭。霍跟上了解案情后,通过桑坡村的人民陪审员,请杨某的姑父、姨父出面,讲事实、摆道理,仅用2天时间,就化解了这起纠纷。
为了在群众中选好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霍跟上带领法庭全体干警,向村民咨询,和村干部座谈,边办案、边挑选、边试用。通过他的努力,法庭自行挑选了70名社会法官。通过他的推荐,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了101名人民陪审员。他的探索,打开了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也为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的制度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受到了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的充分肯定。
29年来,从孟州市的西部岭区到东部平原,从南边的黄河滩涂到北边的粮食产区,霍跟上走过了数不清的坡坡岭岭、沟沟坎坎。他扎根基层、忠于职守、服务群众、不忘初心,在平凡的乡间小路上走出了不平凡的人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 百姓冷暖系心间
——记马村区法院审监庭庭长王月霞
本报记者 焦 娇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王月霞,女,1975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马村区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立案庭工作,现任该院审监庭庭长。2007年被评为市优秀法官、调解能手,2011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善用调解定纷止争
王月霞在民一庭工作时,办理了大量的一审民事案件。她注重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手段人性化、调解结案高效化,在找准症结、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与当事人推心置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015年4月,王月霞审理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任某与被告某寺院签订了加盖寺院二楼的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砌墙盖房,被告负责提供建材水电。施工期间,被告分3次共付给原告工钱1万元。初期,双方合作愉快。后来,寺院因工程验收不合格而拒绝支付余款,要等工程结束后重新核算。任某因拿不到工程款,无法支付工人工资,致使工人停工。租赁公司因拿不到后期租金,也不再租给任某支架、架板等设备。任某无奈将该寺院诉至法院。王月霞接手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打消双方的疑虑,使双方重新建立互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和解,任某自行撤诉,寺院支付了任某的工程余款,任某又及时付清了工人工资和施工设备的租金。一起看似一团乱麻的案件,经王月霞的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审判监督守护公正
公正是照亮社会的阳光,给人温暖、给人力量。公正更是法治的生命线。如何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王月霞担任审监庭庭长后更多思考的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百姓的冷暖放心间。”她这样说。
到审监庭上任伊始,王月霞就带领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有关审判监督工作的文件,提高了干警对审监工作的认识,端正了工作态度。再审案件时间跨度长、牵涉头绪多,她要求干警不能就案办案、孤立办案,要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调解,及时了解再审当事人的心态,抓住每一个有利于促成和解的机会,实现案结事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再审诉讼方面,她把握好再审改判的标准,注重判前析理说法、判后析理答疑,加强判决书的论证和说理能力,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输得心服口服,赢得理直气壮。在案件评查工作上,她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通过及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促使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心存敬畏、公正裁判,保障司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公生明,廉生威。多年来,王月霞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在人情和公正之间,始终严守“公正”二字,把司法为民根植于思想深处,以自身行动展现了一名新时期女法官的风采。
审慎细致办铁案 春风化雨润心田
——记山阳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罗蒙楠
本报记者 李瑞雪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罗蒙楠,男,198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进入山阳区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刑庭副庭长,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
审慎细致办铁案
“敬畏法律与生命,用好手中裁判权。”这是罗蒙楠为自己定的一条铁律。他说:“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如果我办错一件案子,那将是我一生的耻辱。”
在审理一起涉毒案件中,责任心极强的罗蒙楠排除了一颗隐蔽的“地雷”。该案被告人李某,被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阶段,李某当庭拒绝承认其贩毒事实。罗蒙楠在仔细阅卷后,发现一个关键证人的证言有可疑之处。于是,他两次前往该证人所在的戒毒所核实案情,后又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排除了公安机关之前取得的关于李某贩卖毒品的证据。最终,公诉机关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李某提出指控,法院依此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之所以能够在蛛丝马迹中探寻案件真相,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是源于罗蒙楠坚实的法学功底,二是源于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从内勤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踏实实;从对案件流程的表面梳理再到对案件结构的内部解剖,他不断深入学习、总结和反思,逐渐成为刑庭的业务骨干。
“作为一个刑事法官,我不能让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也不能让罪犯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他说。在审理案件时,他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为了澄清一个犯罪事实,他会不辞辛劳地到案发地核实证据;为了一个证据能否采用,他会反复查阅资料。“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绝不错判一案!”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审结的刑事案件数量在全市法院系统始终名列前茅。对待每一起案件,他都审慎对待,力求使每起案件都能成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春风化雨润心田
“给孩子一个机会,往往意味着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对待少年审判工作,罗蒙楠这样理解。他以教育和保护为立足点,通过庭审前的社会调查,庭审中的圆桌审判、联席教育,庭审后的社区调查,判决后的回访帮教等一系列办法,全力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
法庭之外,他认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该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重视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此,他积极探索少年司法服务的新模式,主动联系学校与社区,建立法制宣传联系点,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此外,他还主动与山阳区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联系,共同建立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制度。该制度建立以来,已有6名未成年被告人通过在社会福利院做义工而健康地回归社会。
兢兢业业二十年 恪尽职守挑重担
——记中站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吴华
本报记者 李瑞雪
见习记者 马林声
人物档案:
吴华,女,1974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9月进入中站区法院工作,曾在立案庭、执行局、刑庭工作,现任立案一庭庭长,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巾帼标兵。
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
吴华在刑事审判一线工作近10年。庭审前,她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多年来,她经手的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案件的公正与效率指标一直名列全院前茅。
2014年8月,她接连审理了几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她公心评判是非、诚心排忧解难,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群众释疑解惑,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为了帮助受害人及家属及时得到司法救济,她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附带民事赔偿中,使案件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案工作中勇挑重担
2014年10月,时逢立案登记制改革,吴华因为法律功底深厚、工作沉稳,被中站区法院党组委以重任,从刑庭调至立案一庭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我只能拼命学习,尽快适应新岗位。”吴华说,刚到立案一庭,工作千头万绪。她迅速进入角色,带领全庭干警系统学习各级文件,初步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优先办理、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工作制度,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人、每一个服务环节都有明确的考核评判标准。
为了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立案一庭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了“诉讼辅导、诉讼事务办理、诉讼便民”三大平台,通过导诉、接受询问、提供帮助,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诉讼的便利和来自法院的关怀。“因为我们提前谋划、应对有序,圆满度过了第一轮立案高峰。”吴华说,曾经加班加点的苦与累,都值!
为了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吴华在工作中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托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充分发挥各种调解组织的优势,通过诉前引导和分流,将大量矛盾纠纷纳入社会大调解机制,既帮助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又缓解了法院业务庭室的办案压力。2016年1月至8月,中站区法院新收民事案件520起,其中委派、委托调解333起,有效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无缝对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而且最关键的是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心。”吴华说。20年的司法之路,她这样一路走来,无怨无悔,只为撑起百姓心中的那片天。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均由市中级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