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的测评结果(详见今日本报四版),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另发),接受朱亚滨辞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孟国祥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孟国祥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结果的通报。会议听取了关于《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听取了关于《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公布实施。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7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沟通,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修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有三个特点,一是积极回应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设立管理机构、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分等一审时的热点问题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二是结构更合理、文字更精炼。在充分吸收《条例(草案)》的基础上,突出了对乱挖滥采、乱砍滥伐、乱搭滥建、乱捕滥猎、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三是增加了关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更加符合北山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孟国祥同志职务的报告、朱亚滨同志关于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孟国祥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任命,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朱亚滨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孟国祥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孟国祥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在任命表决通过前,孟国祥作了表态发言。他说,能够为焦作的检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自己的任命,保证做到四点:一是主动接受监督不马虎。在今后工作中,将团结带领全市检察干警,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确保检察权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下依法有序运行。二是积极服务大局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我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司法为民不懈怠。自己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了解焦作人民的司法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认真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以身作则做表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将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不忘初心,与全市检察干警一道,为从严治党作出积极贡献。作为检察机关一名领导干部,将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依法依规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以此影响和带动全市检察干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任命决定通过后,王明德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孟国祥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孟国祥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副市长魏超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