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国坤)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依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市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85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要创新工作思路,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