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市近日启动了2016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
据了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建立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依托单位应是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单独组建,也可以联合组建。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签订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依托单位在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三是有健全的科技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1~2人,拥有专职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5人以上。四是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如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五是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