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邵敬龙)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4日,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强“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加强对网络促销活动的监管: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知悉相关权利义务,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发布消费警示,认真剖析整理近年来突出的网络交易陷阱和消费欺诈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三是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法定责任义务。四是加强网络监测,充分利用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开展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立案查办。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网监工作社会影响力;要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