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豫0811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露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神州路2833号中华新天地(尊龙苑)175号楼175-3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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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