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为更加有效地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双向见面、联席会议和法律文书双向送达等制度,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墙”,实现了矫正工作的无缝隙对接。
该院通过沟通协调,与博爱县司法局建立起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双向见面制度,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请假、脱矫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向司法局进行说明的同时,也要到检察机关进行报到,以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真正做到监督无死角。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材料双向送达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规定法院在判决后,向检察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通知社区矫正对象三日内到检察院、司法局报到,司法局在建立档案后,将回执同时送达法院和检察院。对于接收到外地送达的在本区执行社区矫正的对象,检察院和司法局也要相互告知,实现矫正信息的互通互联。
该院还与司法局、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规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社区矫正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