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切实加强对案件的全程、实时、动态、重点监督,努力构建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管理格局,有效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确保司法办案依法规范运行。
该院通过细化监管内容、丰富监管方式,创建监管新模式,以办案诉讼过程为载体,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办结,全程纳入监管范围,力求将案件流程监管渗透到每个节点。将流程监管内容细化为信息填录是否完整、受理分流是否及时、办案期限是否超期、涉案财物管理是否严格、法律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否到位、线上线下办理是否同步七个方面。对业务部门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进行提醒,保证业务部门有充足的时间延期或者起诉,保证案管部门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结案审核。对到期仍未审结的案件,于到期日前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进行电话提示,督促及时审结。对超期案件,则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承办人回复整改。
实际工作中,该院坚持点、线、面结合,不留死角,不论是纵向案件流转,还是横向动态监管,都严格细致审查,确保流程监管到位。重点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涉案财物是否随案移送,单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特别是异地侦查的案件,重点审查有无上级侦查机关制发的指定管辖文书等,有效杜绝“瑕疵”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在案件审查环节中加大每日巡查力度,以业务部门为单位,将节点、文书、案卡、案卷相结合,程序实体并重,分类逐案清查。在办案程序、实体方面双管齐下。在结案审核环节中加大对外送案审核力度,严把“出口关”,对不符合送案标准的,退回承办人更正后再接收送案,确保纸质卷宗完善,系统办案规范,防止案件“带病”流出。
该院网上网下双管齐下,确保办案期限“零超期”。做到网上预警常态化,实行“三级”预警机制。根据办理案件所剩期限的不同,分别进行“电话”预警、“当面”预警和“书面”预警,对经预警后仍未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的,按照规定发出《流程监管通知书》,同时报告检察长。
该院在工作中不停留在日常监管的表面,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对内监督纵深发展,对外监督依法履职。针对实践工作中业务部门办案前松后紧、案件随意退补、任意延长审查期限等情况,案管部门建立了对退补理由和延期依据进行必要性审查的监督机制。对于退补提纲,从事实和法律层面审查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延期案件,重点审查延期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
该院还对流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详细列明,及时通报,拟定建议,督促落实。对于一般性问题,如法律文书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及时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纠正;对于司法办案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违反法定程序、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事项,列出重点问题,详细记录在案,反馈办案部门,要求办案部门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过错和严重不规范问题,及时向检察长或检委会报告,由检察长或检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还要求办案部门将整改情况向案管部门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该院充分发挥流程监管的导向作用,通过对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强化监管,促进司法办案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