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小燕)近段时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我市经历了连续污染天气。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多次召开应急管控会议,将环境空气预警从黄色预警升级到橙色预警,同时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确保减轻环境污染。
紧急研判雾霾趋势。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会商会议。特别是进入11月以来,随着不利气象条件的增多,研判会商会议由每日一次增加为每日两次,在综合空气质量现状、气象条件、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对未来空气质量趋势进行预判,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强化工业污染管控。我市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执行超低排放要求,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实施停产治理,对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97家重点企业实施限产限排20%或停产治理。同时,要求全市未达到整治标准的企业继续落实停产措施,企业料场和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我市住建部门每天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停止土方开挖、倒运作业,杜绝扬尘污染;每两天开展1次扬尘治理零点夜查,对市区夜间违规施工、渣土车违法运营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交通道路扬尘管控。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市区共出动52辆机械化作业车辆,对城区54条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同时,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全天24小时保洁保湿;各县(市)也积极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实施机动车污染管控。市交警支队采取固定盘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渣土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市区周边道路、桥梁设置52个电子卡口,严查渣土车、大货车闯禁行行为。
实施面源污染管控。在市、县建成区开展专项督察和巡查,严禁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露天烧烤;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严禁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营业;严禁在限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等,切实降低面源污染。
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12个督导组每日对各辖区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应急措施响应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指导,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市环保局在《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组织8个督导组,对工业企业限产减排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