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静 见习记者马林声)昨日上午,在市中级法院、修武县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修武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城关镇政府等单位联合行动,共出动200余人,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拆除被执行人违建平房5间,并在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后,将该宅基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陈某芳。
当天7时,执行人员赶至修武县城关镇秦厂村西街的执行现场。据修武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丁继东介绍,秦厂村居民陈某芳一家和陈某豹一家对村中的一块114平方米的宅基地归属产生争议,2015年8月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宅基地使用权归原告陈某芳一家所有,被告陈某豹应拆除该地块上的违建房屋,并向原告归还该宅基地。此后,被告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这个执行,前前后后不知跑了多少次。法院发执行通知被拒收,只能留置送达;通过村干部进行调解,双方也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本月24日,县法院下达了最后一次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本月28日前拆除违建房屋,依然毫无效果。”丁继东说。
执行攻坚,迎难而上。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各负其责,按照执行预案封锁道路、搬移违建房屋内的物品并清点造册。7时40分,一辆大型挖掘机开始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10时25分,现场砖石清理完毕,该起案件顺利执结。74岁的申请人陈某芳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拉着修武县法院院长古海林的手说不出话来。“法院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既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古海林说。
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省高级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部署,通篇谋局、精准发力、强势推进、全力攻坚。今年1月到10月,全市法院系统新收执行案件1215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8.84%;执结6334件,结案数量同比增长27.98%,取得了执行工作的阶段性胜利,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