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东雷)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6月起,市财政局对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代理机构代理的201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为做好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该局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共同参与,集中检查,全面落实”的办法,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按照检查程序和检查计划、范围、内容及时间要求,分阶段开展检查工作。
该局检查组在各代理机构自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采购方式从5家代理机构抽取25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7个、竞争性谈判项目6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个、询价项目5个、单一来源项目3个、废标项目3个。检查项目涵盖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合同管理、质疑处理等11个方面的内容,共查出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的完整性、采购文件编制的科学性、信息公告发布的准确性、评审委员会组成的合法性、中标(成交)保证金退还的及时性、合同公告的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52个。
此次检查是财政部开展全国集中监督检查的第二年,覆盖范围广、内容多、力度大。通过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我市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市场,促进代理机构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