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第一部政府规章《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使市政府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出台《焦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目前正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选聘,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今年年初以来,市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问责和监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提高行政运行效能,着力打造法治高效政府。
坚持程序法治
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我市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进行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要采取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召开听证会、专项评估等形式,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控制决策风险。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决策人的行政责任,实现行政决策的权责统一。
坚持规范和监督并重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市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着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政府保留的行政职权再次进行清理规范,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3项,调整减少2项,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1项。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出台《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工作,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争取政府资金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焦作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全面推进信用管理在重点领域的规范应用;成立焦作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协调工作小组,并按照《合作备忘录》要求对11家企业进行了联合惩戒。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财政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环保、教育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政府网站设立权责清单专栏,及时发布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处理“政府在线”帖子1200余条,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制度。根据省审计厅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对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财政支持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审计项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坚持依法依规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我市找准依法行政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结合点,着力在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化水平上下功夫,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政府公信力。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8件,办结137件。市政府积极督促指导交通、卫生、土地、教育、环保、物业、消费等11类纠纷多发行业部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平台2087个,新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478名,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3626件,调成42536件,调成率达97.5%。